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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 Weimin Li made a guest visit to Voice of China, and commented on hot news in combination with the case of Professor Dexin Zhao v. HowNet.

导语


央视网新闻:近日,一则落款为中国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的邮件在网上流传。该邮件指责知网近“千万级别”的续订费用和“苛刻”的续订条件,并表示因谈判无法达成一致,目前中国知网已暂停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中科院”)对CNKI数据库的使用权限。4月15日,中科院发布了一则《关于即将停用CNKI中国知网的通知》,证实了中科院不再续订CNKI中国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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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文献信息中心通告


Q:


这两天我们看到国内的科研机构中科院关于停用知网数据库的发文,您现在回想您代理过的“赵德馨教授诉知网”案是否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或者从这个案件中您可以想到什么?


A:


结合“中科院停用知网”的新闻,本人认为,“赵德馨教授诉知网”案具有一定代表性,从知网的运营模式来看,知网通过与出版社或杂志社签订协议获取大量学术论文的相关权利,然后在互联网上以数据库的形式对外进行传播,供科研机构(包括学校)的老师和学生使用付费。“赵德馨教授诉知网”案恰好挑战了知网的运营模式中相关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及作品传播链中各权利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


Q:


在案件审理过程当中,知网对于收费和下架论文的细节问题有没有作出解释和回应呢?还有,您怎么看待知网收取科研机构高额使用费的行为?


A:


在诉讼过程中,知网认为已经取得期刊社的合法授权,所以对涉案作品在互联网环境下传播,再对相关的使用者进行收费这种方式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


本人认为,第一,知网获得期刊社的授权,并不必然等同于获得期刊当中的单一文章作者(比如赵教授)或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之一是保护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知网获得的期刊社的授权并不包含获得了期刊当中的单一文章作者(比如赵教授)或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这是容易产生争议的一个根本原因。


第二,从中科院发布的声明中可以看出,知网每年对许可费的续订价格呈逐年上涨的趋势,也就是说科研机构将作品发布到知网上进行传播,包括中科院在内的一些相关科研机构的老师以及学生下载使用知网上的作品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么我们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收取的巨额费用去了哪里?事实上,这些单一作品的作者本人或权利人并未获得对应价值的报酬,才引发了以“赵德馨诉知网”案为代表的一系列针对知网收费问题的争议。所以,知网在对外进行作品的传播的过程中收取的相关科研机构使用者的费用,应该与期刊社以及期刊中单一作品的作者本人或权利人之间如何进行合理利益分配也值得关注。


第三,从诉讼中的证据材料可以看出,知网与期刊社签订了独家授权协议,那么这种行为是否会涉及垄断呢?本人认为,知网获得大量期刊社和杂志社的独家授权,在独家垄断的情况下也必然会获取一些垄断价值,这跟知网的服务费呈逐年上涨趋势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联系,这也是引起相关科研机构产生争议的主要原因。


第四,从中科院发布的声明可以看出,知网在近几年的运作过程中,向相关的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科研人员收取了高额的作品使用费并呈逐年上涨趋势,但分配到杂志社或期刊社以及作品的作者本人或权利人的费用,并没有随之增加或进行合理分配。总而言之,知网的蛋糕越做越大,但对作品传播链当中的其他主体,没有制定出一个相对合理的分配方案。


最后,虽然“知网模式”在运营过程中传播了作品,对文化的繁荣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在科研领域,为更多的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看到作品和使用作品提供了更便捷的方式。但是,知网又高额地收取相关科研机构和人员的作品使用费,这种收费方式是否符合合法性和合理性也值得公众关注。


Q:


您刚分了几个脉络来跟我们讲了大家都比较关注的知网引发争议的原因和一些知网可能存在的问题。如果具体到赵教授起诉知网的这个案例,作品的权利人跟知网之间就利益分配方案谈不拢的问题可以另行沟通,那么,对于相对比较共性的问题大家可能会希望知网作出一些改变,从您思考的角度,您觉得知网可能从哪些方面开始改变,或者您最希望知网改变的地方在哪里呢?


A:


第一,我希望知网合法合规地运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遵循“先授权、后使用的”基本原则,自觉遵守作品传播的相关秩序。


第二,我们国家对平台的竞争和垄断方面也有相应的法律进行规制,知网获取了大量期刊社和杂志社的独家授权,这是法律不允许的,因为存在大量的独家授权,必然会限制竞争、涉嫌垄断,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消费者,使得消费者需要付出高昂的作品许可使用费才能使用所需作品。与此同时,“知网模式”也会限制同类型的论文数据库的公平竞争。根据著作权法基本的原理和要求,我们鼓励作品经过合法授权后再通过正规的渠道进行传播,通过合理、合法的收费标准收取许可使用费,并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给版权链条中的其他主体,比如期刊社、杂志社和文章的作者或权利人。


最后,虽然知网的运营模式和过度的市场化倾向引发公众争议,但知网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促进了学术交流和知识普及,带有一定的社会公共属性。知网作为国内最大的学术资源电子数据库,承担了国家的相关科研领域论文的传播、论文的核实和论文的许可的重大责任。知网的公共属性决定其经济效益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也是相关科研机构对知网的收取许可费呈逐年上涨趋势有异议的一个症结所在。我们希望知网消除独家许可,和期刊社、杂志社、作者和权利人达成更加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模式和授权模式。当然,基于知网本身运营成本需要,科研机构和期刊需要支付一定的许可使用费,但也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公开、透明、公平、合理地收取,不然必然会引发更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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