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lease data:2022-05-24
02022年5月20日,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品牌运营部负责人李鑫悦应邀为河北金融学院法学院的同学们开展“短视频著作权保护之平台责任”主题讲座。
讲座开始前,河北金融学院法学院聘请李鑫悦律师为校外导师,由法学院副院长杜亚涛为李鑫悦律师颁发聘书。杜院长表示,河北金融学院一直与伟博律师事务所紧密合作,持续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期待李鑫悦律师作为校外导师,继续深化理论指导、分享实务工作经验,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支持学院知识产权教学建设工作。李律师对学院的信任表示感谢,今后作为校外导师,会恪尽职守,发挥实践领域优势,不断创造交流机会,努力为学院学生的进步和发展提供更多帮助和支持。
讲座伊始,李律师从多个方向出发讲解了短视频著作权保护中的平台责任问题。首先,介绍了近年来短视频著作权保护的司法实践情况,从短视频的性质出发,以短视频第一案——“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为例,阐释了短视频受保护的条件和各地法院的裁判观点,分析了二次创作作品构成合理使用的空间。
随后,分享了避风港原则的起源和发展脉络。她提到,在《民法典》出台前,我国初步形成了以《侵权责任法》 第 36 条为基础,《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细节补充的 “避风港” 规则体系,《民法典》施行之后,又对于网络侵权避风港原则在适用范围、适用条件、法律责任后果、事后救济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更为全面完善的规定,有效平衡了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和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短视频平台能否仍处于中立地位,被动适用避风港原则?李律师以算法技术对平台内容侵权的影响为例,结合2020年东京奥运会、2020年欧洲杯、2022年北京冬奥会等重大赛事期间短视频平台的侵权现象,生动的阐释了平台注意义务的内涵和外延。她提到,注意义务是判断过失的基准,是连接行为和过失的纽带,在科技与信息日新月异的今天,平台的中立地位逐渐失守,越来越多的平台出现主动推荐侵权内容、提供接口参与支付、拒不履行法定审核义务等行为,此时应进一步提高其注意义务,根据个案的客观情况综合判定侵权责任。
讲座结束后,学院李晓丹老师对李律师的分享表示感谢。通过本次分享,同学们对短视频平台的著作权侵权责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理论前沿问题的研究展现出强烈的求知欲和探索欲,激发了同学们对知识产权法的学习的热情和动力。